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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新闻官司获抗诉支持

工人日报被诉名誉侵权案开庭再审
1998-11-1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深圳11月10日电《工人日报》一篇批评报道时隔4年零9个月后再掀波澜。这家报社被诉名誉侵权一案成为我国首宗获得检察机关抗诉支持的新闻官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审判监督庭,今天上午开庭再审此案。

1994年1月30日,《工人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深圳百万劳务工的呼唤》的长篇报道,署名作者是黄迅超(深圳市总工会干部)、汪博天(《深圳商报》记者)。文中有500多字的篇幅,反映了深圳市某贸易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刘兴中的问题,如刘“专横跋扈、腐化堕落”,“挪用职工福利基金,为自己购买高级商品房”,“任人唯亲”,对批评他的公司员工何玲“进行打击报复”等。

文章发表后,刘兴中及其所在单位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于当年2月7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福田区法院于1995年1月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工人日报》上述文章中涉及有关刘兴中的报道不符合事实,侵害了刘兴中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工人日报》及前述两作者在《工人日报》上刊登启事,公开向刘兴中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同时向刘兴中支付赔偿金5万元。《工人日报》对判决不服,但由于种种原因,决定不再上诉,而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今年4月10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书认为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均确有错误”。该案件就此进入了审判监督程序。

此次开庭再审,将主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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